昭通銷售80噸便攜式軸重秤經營點規格:
軸重儀-電子軸重秤SCS-30T,40T,50T,60T,70T,80T
便攜式汽車衡-地磅 SCS-30T,40T,50T,60T,70T,80T,100T,120T,150T,160T,180T,200T
便攜式軸重儀基本功能
1、稱重臺
體積小:800×380×22mm
重量輕:28kg/個
超薄型:22mm
2、采用數字化無線傳輸,大大提高了該系統的抗干擾能力,為系統的動態測量精度提供了技術保障。
3、7寸大屏幕,觸摸式真彩顯示操作非常簡捷(包括功能選擇,參數設定等)。
4、具有時間日期顯示,車號票號輸入,儀表和兩稱重臺都有電壓監測指示和報警系統等。
5、車輛速度顯示,單位:公里/小時。
6、采用浮零技術和零點跟蹤技術,零點漂移。
7、數字顯示,菜單提示,簡單明了。
8、依次計量車軸多達10個。
9、采用無線傳輸方式,避免引線被壓斷現象。
10、儀表微型打印機,可打印時間、日期、車號、票號、軸重、軸組重、總重、超重值及監測單位等數據。
11、采用標準RS-232接口,方便與計算機聯接。
12、交流電源充電,穩定可靠,內置鋰電池,充電一次,可檢測數百次。
13、靜態測量時可輸入客戶和貨物中文名稱。
14、可存儲多達1萬組稱重記錄。
便攜式動態軸重儀有如下現場使用要求:
(1) 地面要求:稱重臺應放置在平整的水泥路面或平整穩定的瀝青路面,其正下方的地面不平度≤3mm/m2。車輛行駛方向上稱重臺兩側各18~36m 范圍內路面平直;
(2) 兩稱重臺使用時應擺放在一條直線上,且與車輛行駛方向垂直;
(3) 被測車輛在過衡前,其車身應與兩稱重臺連線垂直,過衡時要勻速通過,且車速控制在 5km/h 以內,不-過 10km/h;
(4) 使用過程中,有 1~2 名工作人員引導指揮車輛,保證被測車輛的車輪碾壓在稱重臺有效稱量區域內;
(5) 嚴禁車輛在過衡時在稱重臺上剎車或變速變向。
謹記:便攜式動態軸重儀作為對車輛-限-載的預檢設備,稱量精度受外界因素 (如車速、路面情況等) 影響非常大,使用時一定要嚴格按生產廠家的使用要求來使用,且這種設備不能用于貿易結算場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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